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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一览

10-03     浏览量:100

2024长治市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申请类型及所需材料

一,个人申请

首先由学生个人在规定时限内持以下资料原件向学校提交求职创业补贴申请:

所有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

1,《长治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需开通金融功能)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根据自主选择的申报类型,分别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由申请人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开具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

➤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申请人父母一方或直接供养或被供养人持有的《残疾人证》、申请人家庭关系证明;

家庭关系证明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与其父母同一户号的《户口簿》、申请人家庭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公证机构出具的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公证书,申请人可任选一项提交。

注:由于申请人父母身故、被剥夺抚养权或家庭关系复杂等原因无法提交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且申请人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存在直接供养或被供养关系的,可以由学生所在班级出具体情况说明,并由班主任和2名(含2名)以上见证人签字确认,学校核实盖章作为家庭关系证明使用。

➤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毕业生:由申请人家庭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包含申请人家庭信息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信息截图(盖乡镇人民政府或乡村振兴部门公章)。

注:截图上不能体现申请人本人信息的,还需提交申请人家庭关系证明;

➤持证残疾人:申请人本人持有的《残疾人证》;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毕业生:申请人本人持有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毕业生:由学校出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中在毕业年度获得贷款的本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汇总名单,逐人填写《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格核查汇总表》(附件5),个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个人申请复审材料

1,学校办理求职创业补贴的申请报告;

2,长治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

3,学生个人的申请资料,申请资料请按照“申请表-身份证(双面)-社会保障卡-资格证明”的顺序排列。

二,学校申报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报告;

2,校内公示的网页截图或公示栏照片(加盖公章);

3,长治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提交打印件和电子版,打印件逐页加盖公章);

4,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格核查汇总表(提交打印件和电子版,打印件逐页加盖公章);

5,全部申请人申请资料(要求装订成册);

6,学校财务收款人名称、财务账号和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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