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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长治哪几个月可以领高温补贴?

02-07     浏览量:110

长治高温补贴发放说明

1、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8月

2、发放标准:

从2013年起,高温津贴发放由省人社厅、财政厅(晋人社厅发〔2010〕99号)规定的按天计算改为按月计算:

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 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 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发放金额:

结合全省气象特点,每年 6、7、8三个月,由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4、注意事项: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从成本中列支,计入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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